关于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层次卫生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1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层次卫生人才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27日。单位可通过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网上申报系统提出申请,系统预审通过后请于2021年10月27日前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逾期未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详见附件。
三、受理地点和受理时间
受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67 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二楼
受理窗口: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 3-8 号窗口
联系电话:22210855;邮箱:nanshazcdx@qq.com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业务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84980709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层次卫生人才申报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