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过来!南沙企联免费帮办企业各类奖励和补贴啦~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
一、 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2021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且申报奖励时统计关系归属南沙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2.申报单位工商注册地址及实际办公地址均由广州市以外地区变更至南沙区,且迁入南沙区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申报单位自迁入至申报奖励时均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二、申请时间
2022年8月9日-2022年9月9日。
三、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一次性给予50万元落户奖励。
新落户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场租补贴
一、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2021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且申报奖励时统计关系归属南沙区,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南沙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2.申报单位工商注册地址及实际办公地址由广州市以外地区变更至南沙区,且迁入南沙区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申报单位自迁入至申报补贴时均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4.申报单位于2021年在南沙区租赁办公场地。
二、申请时间
2022年8月9日-2022年9月9日。
三、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其2021年实际支付场租给予补贴,每平方米每月最高20元,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累计补贴时间不超过36个月)。
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奖励
一、 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2021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且申报奖励时统计关系归属南沙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2.申报单位2021年在南沙区首次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成功入库的企业。
二、申请时间
2022年8月9日-2022年9月9日。
三、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2021年创新平台奖励
一、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2021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且申报奖励时统计关系归属南沙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2.申报单位在2021年新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及经市级各部门新认定的广州市重点实验室等市级创新平台。
3.同一申报单位每年只能申请一项创新平台奖励。
二、申请时间
2022年8月9日-2022年9月9日。
三、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励。
同一创新平台获得多个不同部门认定的,奖励经费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同一个创新平台逐级通过认定的,可按级别申请差额奖励。
2021年企业购买科研成果进行产业化补贴
一、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自2021年起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和统计关系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2.申报单位于2021年向非关联的高校、科研院所购买科研成果进行产业化,并完成技术合同登记。
二、申请时间
2022年8月9日-2022年9月9日。
三、奖励标准
对区内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进行产业化的,按其合同成交额中技术交易额的20%给予该企业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