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指南”来啦~
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对已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开展免费辅导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优惠辅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辅导电话:18520623413(微信同号)
各地市工信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10月21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推荐函和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州市、南沙区未明确具体截至时间。
应在广东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企业线上申报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目前正在进行测试,将于近期上线。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无需提交纸质资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网上提交预审通过后,再提交纸质资料。
原则上企业须逐级评价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鉴于2022年《暂行办法》首次实施,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即二者同步开展。